据中国网信网消息,1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关于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App)必要个人信息范围(征求意见稿)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网络直播类、在线影音类、短视频类等APP无须个人信息,即可用基本功能。
来源:中国网信网
国家网信办介绍,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了地图导航、网络约车、即时通信等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。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个人信息,缺少该信息App无法提供基本功能服务。只要用户同意收集必要个人信息,App不得拒绝用户安装使用。
国家网信办指出,《征求意见稿》是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规范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,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。
附: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App)必要个人信息范围(征求意见稿)
1.地图导航类:
基本功能服务:定位和导航。
必要个人信息:位置信息。
2.网络约车类:
基本功能服务:预约汽车出行。
必要个人信息:
(1)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真实身份信息(App提供者提供多种选项,由用户选择其一)。
(2)乘车人出发地、到达地、位置信息、行踪轨迹。
3.即时通信类:
基本功能服务:提供文字、图片、语音、视频等即时通信服务。
必要个人信息:
(1)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真实身份信息(App提供者提供多种选项,由用户选择其一)。